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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1-13 生效日期: 1997-01-13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7)21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请示》(申银万国证券[1996]096号)及发行方案,贵州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式的函》(黔证券字[1996]37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式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10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核资报告、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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