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5-27 生效日期: 1998-05-27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8]133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筹)社会公众股发行方式的请示》(申银万国证[1998]041号)及发行方案,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方式的报告》(沪证发[1998]018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筹)社会公众股(A股)135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总结、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以及公司职工股发行认购情况报至我会发行部(公司职工股认购的名单及数量必须在公司内张榜公告)。如不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将不予安排上市。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