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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关于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减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6 生效日期: 2001-08-06
发布部门: 海南省
发布文号:
  为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8号)精神,落实我市再就业培训实施计划,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撑握一技之长、提高市场就业竞争能力,推动我市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我局决定减免费为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凡市属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或协议期满已出中心的失业人员(已接受过政府免费培训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项目 
  1.创业能力培训 
  2.维修电工 
  3.摩托车修理 
  4.服务裁剪 
  5.中式烹调 
  6.中式面点 
  7.美容 
  8.美发 
  9.保健按摩 
  10.家政服务 
  11.通信终端设备维修 
  12.空调制冷维修 
  13.家电维修 
  14.财务会计 
  15.计算机操作员 
  16.推销员。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可根据社会用工需求及自身条件,自由选择上述其中的一个项目参加培训。 
  三、报名办法及地点: 
  凡需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职工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本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培训中心(地址:南航东路4号市人事劳动保障局1号楼一楼大厅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0日 
  五、报名结束后,由我局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将在各报名点公布。 
  联系单位: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 
  电话:66790726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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