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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市4只原有投资基金规范合并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4 生效日期: 2000-07-04
发布部门: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0)4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连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情况的报告》(大政[2000]56号)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2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工作符合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证利民基金、工信可转、建信基金、大信受益4只基金在资产及规模调整符合要求后,合并规范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201,511,200份基金单位。

  二、核准《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

  三、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为托管人,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以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名义开设证券帐户和银行帐户。

  四、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同意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推荐人。

  五、请你们督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上市推荐人协调一致,按规定做好基金上市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基金投资者的有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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