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20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12号)精神,从2003年7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明甫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光荣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刘志勇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景园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局长
成员:王芳春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潘 晔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李格训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肖芳佐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廖 坚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其娴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杨建新 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黄振石副局长担任。此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