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3〕241号
按照市政府同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签订的《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市政府将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省身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升万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双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周建文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治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富忠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陈卫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双文同志担任。
二、考核办法和考核时间
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4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在各被考核单位汇报落实市政府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情况的基础上,考核小组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和文件,并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抽查。最后,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评分。分组考核安排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见附件1、2。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对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4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考核小组要严格考核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增强考核的透明度,确保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附件:
1考核日程安排表(略)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