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实现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争取2007年实现外贸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的目标,鼓励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出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意见》(渝委发〔2002〕42号)的精神,经审核,市政府决定命名隆鑫集团等15家单位为“2002年度重庆市出口十五强企业”。现通报如下: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重庆宗申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重庆市汉斯·安海酉阳进出口公司
重庆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重庆化医进出口公司
重庆南川市矿产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建设集团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嘉陵集团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四川维尼纶厂
重庆国际贸易中心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