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1960年11月19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的建议,决定:
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
(1960年11月19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的建议,决定:
对于经过一定期间的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