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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30 生效日期: 2005-03-3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5]34号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册地址迁址的申请》(金证[200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地由“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9号”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四楼”。

  二、你公司应相应修改《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并持本批复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持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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