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司便函管理[2005]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社会上个别不法人员冒充我司工作人员向企业推销设备、资材和书籍,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利益,我司申明如下: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及工作人员从未直接向企业推荐、销售任何商品。今后如发现有人冒充我司及工作人员销售商品,请直接到当地公安、工商部门报案,并将情况通报我司。
我司联系电话:010-63906812
传真:010-63906815 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