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政发明电[2004]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要求,经省政府研究,现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紧急通知精神,正确处理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严格执行国发[2000]31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贯彻31号文件,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有关规定,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绿化带建设,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严格按5至1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10米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道旁的防护林带宽度每侧按30至5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50米以上。各地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三、对已经建设的绿化带,要鼓励农民搞好林粮间作,套种瓜果蔬菜和宜农作物,促进增加农民收入。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林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及时确权给农民,让农民管理养护和收益,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四、加强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管理,对缺苗和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
五、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加强和改进绿色通道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坚持保护农田,因地制宜,内外有别,讲究方法,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防止引发其它问题。各市市委书记、市长要认真研究,作出部署,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