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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9 生效日期: 2006-06-29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建标函[2006]361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标准委开始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为满足国内贸易工作需要,做好有关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满足重点领域的需要;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强化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提高标准的水平。 
  二、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征集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属于公益、基础和通用方法类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三)采用国际标准项目; 
  (四)项目重点领域:农业、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基础产业、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共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等八大领域。 
  三、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 
  本次国标委征集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样品。请你司根据业务情况选择申报计划项目,填报《项目建议表》(见附件,可在市场建设司网站内贸标准化栏目下载),并于7月20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我司(电子文件请发送电子邮件或附软盘)。 
  本次项目征集暂不要求报送标准草案,有关补报草案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刚 
  电 话:85226395 
  E-mail:ligang@mofcom.gov.cn 
  附件:项目建议表(略)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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