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1]85号
重庆中建科龙湖花园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湖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龙湖花园是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列为2000年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的小康型城乡住宅示范小区和重庆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批准的涉外建设项目,除具备普通住宅小区一级应具备的条件外,在绿化环境方面,绿地覆盖率达50%以上,人均绿地15平方米。小区内有小桥流水、青石小径、中心草坪、叠泉、喷泉、雕塑等景观,环境优美,被渝北区命名为“园林式住宅小区”,成为重庆市著名婚纱影楼“金夫人”、“巴黎金典”的外景拍摄基地;在配套设施方面,有幼儿院、中、小学、会所、老年活动中心、湖滨水上舞台、城市广场和儿童游乐场,并设有健身房、乒乓球室、台球室、多功能厅、阅览室、西餐厅、露天茶座、美容厅等功能齐全;在安防方面,周界安装有红外线监控摄像系统、大门安装有先进的电脑车管门禁系统、单元安装有电子对讲防盗系统以及电子巡跟系统,实行严密的六级保安系统管理,物业公司承诺:若发生意外,根据司法机关的裁定,承担相关责任;通讯方面,智能化综合布线到户;管理方面,有物业管理用房3000多平方米,设有客户服务大堂、会客厅(室)、培训中心、综合办公区、档案资料管理区,公司内部组织机构齐全,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经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专家评审组评审,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标准。二OOO年获全国“城市优秀住宅小区”的称号,并连续两年荣获重庆市“十佳住宅小区”榜首。根据龙湖花园具备的硬件条件和物管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龙湖花园物业管理基本符合高尚住宅小区的要求,按照渝价[1999]398号文件关于“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宅物管公共服务费:
住宅:多层1.05元/平方米.月;高层(电梯房)1.4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连排式别墅1.40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为经营、办公用房的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和200%收取。
(二)上述住宅物管公共服务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实行定价,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成立后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协凋议定。
(三)室内停车库收费:根据龙湖花园室内停车库的设备设施条件基本符合室内停车一级收费标准,其室内停车可按以下标准收费:
1、临时停车收费
(1)小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3元,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但12小时内不超过18元,24小时不超过36元;超过24小时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2)大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4元,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但12小时内不超过20元,24小时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3)摩托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1元;4小时内共收3元;12小时内共收5元,24小时内共收8元。
(4)临时停车1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2、月租停车位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3、业主自备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每车位收费不超过90元。
(四)特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坚持自愿原则,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五)公用水电费可按年或季平均分摊。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