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91号
荆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荆门市地产交易中心征地事务所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荆价文[2003]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地产政策及信息书面咨询,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程序,每份收费300—500元。
二、地产交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土地使用权出租代理,按不超过一个月成交租金的3%一次性收取。
2、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按成交总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以下(含10)1.8
210以上至100(含100)1.2
3100以上至1000(含1000)0.6
41000以上0.3
三、地产交易代理服务收费,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如双方均有委托,则各承担50%。特殊情况下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方。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