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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缴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6-06 生效日期: 1995-06-06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5]9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查实,厦门国贸泰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配股说明书,与该公司向证监会提交的配股申请材料内容有重大出入。根据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七十四 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暂停该公司本次配股缴款的业务活动,并对该公司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你所接到本通知后,应当立即将本通知内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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