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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7 生效日期: 2004-01-17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容委《关于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天津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就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确定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从环境、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出发,与整理土地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快速路建设、河道和旧路改造、管线人地、铁路提速、房屋开发、市容整修、夜景灯光、绿化建设等项工作有机结合,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建设展示天津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新亮点。 
  二、主要任务 
  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两侧32米线控制区域: 
  (一)清除整治范围内多年堆存的生活垃圾、工程杂土、弃物弃料、坟茔和废品回收点。 
  (二)拆除危陋房屋、违章建筑、违章棚亭。临时建筑、无证房屋和废弃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完善基础设施。各种架空管线入地,在铁路两侧加设护栏、路灯,修建便于居民出行的路径,补建公厕、上下水和电力、通讯等服务设施。 
  (四)实施绿化。新增绿地200公顷。铁路客运线两侧建成园林组团式带状公园,货运线两侧建成以自然生态为主的混交式林荫绿地。 
  (五)整修街景。清理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对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楼、院、墙。绿、路进行清、整、改、建、调,形成全新的动态景观长廊。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铁路沿线两侧整治工作结束后,按行政区划,由所在区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市容、环卫、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按辖区管界,由所在区负责;其他设施的养护管理,按权属职责范围,由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三、实施步骤 
  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工作,从2004年1月开始,集中8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2004年1月到2004年3月底,清除垃圾杂土等废弃物,拆除违法建筑、危陋房屋,动迁和安置居民,清理摊群市场、废品点和坟茔。 
  第二个阶段:2004年3月1日至6月底。3月1日至3月31日,清理平整土地;4月1日至6月30日,完善和补建各种基础设施,实施绿化和甬路施工。其中,5月1日开始整修建筑和实施夜景灯光建设工程。 
  第三个阶段:2004年7月1日至8月底前,实施工程验收,按行政区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相关政策 
  (一)违法建筑、违章棚亭、临时建筑和占路市场一律无偿拆除;未经规划、房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扩建、改建、扩大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均属无证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二)房屋拆迁依据其建筑性质、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域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补偿标准;非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补偿,住宅房屋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实行货币补偿拆迁的房屋,均以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其补偿面积。对长期居住在违章建筑并持有本市户口和市内无其他居所的孤寡老人、特困户、残疾人等适当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及本市关于拆迁的有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逾期仍不拆迁的,由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拆迁。 
  (五)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是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公益性项目,凡与该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规划执照费、拆迁管理费、合同审查费、质量监督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占路费、临时用水贴费、施工电源贴费、供水贴费、道路挖掘费、道路损坏修复费、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费、园林树木迁移费、治安管理费等各类收费一律免交;拆迁或迁移的公共设施,如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市政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和各种管线设施的切改等,一律免交补偿费、代建费等各种收费;各种专业管线穿越铁路的,铁路部门应提供便利,简化手续,减免费用。 
  (六)凡铁路地界内需拆除或迁移的铁路所属的各类房屋建筑和设施的费用,由铁路部门自行负担;凡与快速路、河道改造、土地整理、开发建设、道路拓宽等工程有重叠的部分,其拆迁计划和所需资金纳人各项工程之内;京津城际铁路、京沪高速线、陈塘庄支线复线所占线位应同步拆迁,所需资金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凡已开发房地产的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其拆迁建设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市统筹安排拆迁的地段,非住宅拆迁按市、区各半分别负担;有契证的住宅拆迁,市补70%,区补30%。 
  (七)架空线统一律切改入地,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自行切改;铁路沿线两侧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整修,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铁路沿线修建护栏、围墙,按统一设计要求,由铁路部门负责;夜景灯光建设,按职责分工由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绿化建设不征地,只解决建设费用。 
  (八)铁路沿线两侧32米线内的土地权属原则上不作变动,需适当调整地界的,由市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道路管网公司贷款改造完成的土地归道路管网公司。 
  五、责任分工 
  (一)各区负责的具体路段。 
  北辰区界内。京山线:下行线外环线——普济河道立交桥两侧,下行线普济河道立交桥——榆关道地道左侧;北环线:下行线青年路——外环线左侧,下行线高压线下无名甫路——外环线右侧。 
  河北区界内。京山线:下行线普济河道立交桥——榆关道地道右侧,下行线榆关道地道——永生道口两侧,下行线永生道口——天津站邮政枢纽大楼右侧;津浦线:下行线志成道口——子牙河中心线两侧;京山三线:下行线北站——真理道口右侧;北环线:下行线宜白路——仓联庄两侧,下行线仓联庄——青年路左侧。下行线仓联庄——高压线下无名甫路右侧。 
  河东区界内。京山线:下行钱永生道口——月牙河左侧,下行线天津站邮政枢纽大楼——危险品仓库东北角右侧;京山三线:下行线永生道口——真理道右侧,下行线真理道口——东风地道两侧。 
  红桥区界内。津浦线:下行线子牙河中心线——西横堤铁道口两侧。 
  南开区界内。陈塘庄支线:下行线芥园西道——迎水道立交桥左侧,下行线迎水道立交桥——宾水西道两侧,下行线宾水西道——卫津南路左侧。 
  河西区界内。陈塘庄支线:下行线卫津南路——紫金山路左侧,下行线紫金山路——下河圈两侧。 
  西青区界内。津浦线:下行线西横堤铁道口——外环线两侧;陈塘庄支线;下行线津浦线与陈塘庄支线分离线——芥园西道两侧,下行线芥园西道——迎水道立交桥右侧,下行线宾水西道——紫金山路右侧;李港铁路:下行线李七庄车站——外环线两侧。 
  东丽区界内。京山线:下行线月牙河——外环线左侧,下行线危险品仓库——外环线右侧。 
  (二)实施拆迁工作分工。 
  凡属铁路界内所需拆迁或迁移的,由铁路部门负责。凡整治铁路沿线拆迁与快速路、河道改造、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建设、道路拓宽等项目工程有重叠的部分,分别由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并与整治铁路沿线拆迁同步实施;待建的京津城际铁路、京沪高速线、陈塘庄支线复线所占线位的拆迁应与整治铁路沿线拆迁同步,由各项目工程筹建部门负责。凡已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实现的,由开发商负责,无法找到开发商的,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凡由市统筹安排拆迁的,由所在区政府负责。 
  (三)整治工程分工。 
  架空线缆入地和管线切改,按市统一要求分别由产权单位负责;街景整修和夜景灯光建设,由市容部门负责;沿线绿化工程按统一设计要求,由园林部门负责;铁路沿线设置护栏或围墙,按统一设计要求,由铁路部门负责。坟茔治理,由民政部门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顿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指挥部,副市长陈质枫任总指挥,市市容委主任李占东任常务副总指挥,成员由各区主管区长和市建委、市容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电力局、市公用办及铁路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验收。各有关区、天津铁路分局和地方铁路局要成立分指挥部,并组织相应工作班子。各区有关政府按照行政区划,牵头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沿线的整治,依法组织实施拆迁,按市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权属管理原则,完成所承担的工程任务。 
  (二)保障拆迁平稳实施。各区政府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定实施的具体方案,研究制定好拆迁预案。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各有关区要与公安、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保安全、保稳定的工作预案,注意掌握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需要铁路部门协助解决的,铁路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需要公安部门给予执法保障的,公安部门要给予援助,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的进度和标准,又要保证铁路正常运营和安全生产。 
  (三)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有关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沿线单位和居民群众广泛宣传治理铁路沿线环境秩序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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