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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临时性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09 生效日期: 2004-02-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针对当前国际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为防止外疫传入我市,力保我市清净无疫,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与外省接界的通道上设立临时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待防治工作结束后即行撤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与疫区省相邻的公路上,市政府未批准设立公路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消毒站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公路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 
  二、在主要客货运输的火车站,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铁路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 
  三、在有跨省航运的港口码头,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水路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 
  四、在万州机场,由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航空运输动物检疫检查消毒点。 
 
 
二○○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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