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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监察、纪检干部实行外出办案补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10-22 生效日期: 1992-07-01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
发布文号: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实行外出办案补贴的通知》精神,现将邮电系统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出办案补贴的执行范围,只限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部直属企事业及以下单位监察、纪检部门直接外出办案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0.8元执行。不外出办案时不发补贴。 
  三、外出办案补贴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四、监察、纪检人员外出办案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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