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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国务院〔1980〕99号文件批转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厂恶性爆炸、火灾事故报告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球罐开罐检查工作,发现了大量的裂纹性缺陷等严重隐患,及时进行了修复工作,防止了一些重大事故的发生。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认真搞好开罐检查,切实地进行修复工作,是避免球罐发生恶性事故的有效措施。现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累了经验,培养了技术力量,增添了仪器设备,制定了球罐检查、修复的规定和办法,为加快球罐开罐检查和修复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1980〕99号文件精神,在一九八一年内要继续抓好并基本完成球罐的开罐检查和修复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要督促和协助有关企业抓紧落实检查、修复计划。凡是没有进行开罐检查的单位,均应尽早安排检查,主要领导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检查和修复的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二、各地区的检查修复工作应在本地区经委领导下,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派出负责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协助解决困难,检查修复质量。要把本地区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锅炉和压力容器制造厂,以及其他具有检测设备、探伤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起来,使其为球罐的检查和修复工作贡献力量。
三、在球罐的检查和修复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劳动总局印发的《球罐开罐检查要点》和《球形贮罐缺陷修复暂行办法》,以及各部、总局的有关工艺规程和有关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要认真总结球罐的检查、修复和安全管理的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球罐使用单位通过这次检查和修复工作,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和定期检验制度。要指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球罐的技术工作。
五、公安部门应做好球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防火、安全规定的,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足的应限期解决。要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与球罐使用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应急措施方案,并具体落实和演练。
应加强现代化消防、防毒技术研究,积极改进消防队伍的装备和器材,以提高抗灾能力和消防效果。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将球罐检查和修复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劳动部门要负起监督检查责任,把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认真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