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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200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7 生效日期: 2002-12-17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积极探索计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使我市低生育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稳定。根据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经市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现将200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番禺、花都、从化等11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了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现予通报表彰。 
  二、东山区东湖街等24个街(镇)连续三年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授予2000-2002年度计划生育达标街(镇)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沙湾镇草河村等428个村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共同维护了我市低生育水平的进一步稳定,授予2002年度计划生育先进村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四、市人事局等40个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单位(含20个兼职委员单位)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齐抓共管责任,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区、县级市及有关单位在新的一年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为广州市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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