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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邮寄录像带问题的联合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8-12-15 生效日期: 1988-12-15
发布部门: 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
发布文号:
  为防止黄色淫秽录像制品通过邮政渠道邮寄,今后所有用户交寄录像带,一律凭县、市以上广播电视部门的证明,按包裹或快递小包收寄(广东福建两省个人交寄的每次仍限寄两盘)。收寄时应在相关包裹详情单上批注发证单位及号码,将证明附在相关包裹收据存根背面存档。 
  各地邮局应认真执行检查验视内件的制度,切实防止夹寄录像带;各地广播电视部门要严格审查用户邮寄的录像带,并与邮政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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