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启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6-01 生效日期: 1998-06-01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199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国办印函〔1998〕36号),由国务院颁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套印从即日启用,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和套印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套印印模(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