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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关于对组建北京米道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9 生效日期: 2002-04-09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监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械[2002]13号

北京亿万达农工商企业总公司: 
  你公司2002年3月18日《关于成立中外合资北京米道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耀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国米道斯医学技术股份公司、德国奥拓美秀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公民沃尔夫冈弗里德里希马丽亚·科纳兹先生合资组建北京米道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怀柔燕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20万美元(USD200,000) 
  产品范围:生产、研究、开发及销售自产的医疗器械、医用检测仪器,临床实验及国际质控标准等咨询服务。 
  二、凭此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三、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起5个月内,企业须完成硬件和软件等方面的准备,到我局申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逾期未完成准备工作,应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情况。如企业逾期未完成准备工作而又未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则本批复自动失效。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OO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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