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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02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吉安监管办字[2008]15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日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第一年,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家总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以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管理年"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形势。
2008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十项任务。
一、确保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分解控制指标,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每一季度通报一次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采取得力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非煤企业不突破控制指标。
(三)协调、配合、支持公安、交通、煤炭等部门工作,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四)建立指标控制机制。
二、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制定落实责任目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预算、设立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经费、建立执法队伍、基层和基础建设达标等项工作。继续与发展改革委协调,将安全生产规划及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与统计局协调纳入"发展杯"中;配合省委组织部继续探索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具体评价指标体系。
(二)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发挥其导向作用。
(三)加强和完善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奖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相关部门奖励约束机制。
(五)通过严格监管、有效指导和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健全以法人为主体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
(六)加强中小企业安全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七)研究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督查、奖惩机制。
三、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一)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这条主线,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
(二)全面开展企业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三)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防范自然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实施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隐患情况、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有效治理和监控。
(六)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加强数据库等基础工作。
(七)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两个机制"。
(八)加强监督检查,拟在全国"两会"、奥运会前和第四季度,组织全省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互查。
四、突出抓好直接监管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制定直接监管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程序和方案。
(二)抓好以尾矿库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治理,在继续抓好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尾矿库限期一年内补作设计,对从未作过稳定性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的尾矿库要在年内补作分析、验算。对所有停用尾矿库尤其是破产企业尾矿库依法进行强制闭库。
(三)进一步巩固机械通风专项整治成果,对未建立机械通风或不符合通风安全标准的地下矿山要依法进行停产整顿,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及主要设备未进行检测检验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四)继续抓好以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使用为重点的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冶金企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和落后淘汰工艺拿出专项整治意见,推动企业进行整改。
(六)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七)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消除管理缺陷。
(八)督促做好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开展液氨储存和充装系统整治。
(九)积极引导中小化工企业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提高自动控制水平。
(十)大力推广阻隔防爆技术,消除加油站和油库储存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隐患。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局际联系会议制度》。
(十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第一季度对全省烟花爆竹仓储库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标准和违章作业的,采取暂扣、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十二)集中开展一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排查和清理活动。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要达到100%。进一步强化措施,着力解决"三同时"补办的问题,避免项目建成后带"病"生产运行。
(十三)督促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第二季度末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五、继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继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配合有关单位搞好应急救援演练。
(二)积极探索依托消防部门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三)鼓励非煤矿山集中的县(市、区)建立矿山救护队伍。
(四)启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等各类数据库。
(五)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六)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六、继续完善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做好《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及配套实施办法的制定完善工作。
(二)完善国务院493号令的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与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三)重点推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工作。对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各市(州)、县(市、区)要摸清底数,及时下达名单,明确缴纳数额,及时足额收缴。省里将实行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州)、县(市、区)收缴情况。今年,风险抵押金收缴率要达到80%以上。对安全费用提取,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或提取安全费用的单位,按国家总局15号令依法进行处罚。
(四)研究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规范。
(五)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十七大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开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适度宣传五年来安全生产成果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经验事迹。促进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
(六)以"排除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七)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察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工作。
七、启动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一)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强化12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二)搞好三年规划,细化分解双基指导意见中的内容,重点安排2008年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调度。
(三)2008年重点解决加强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力量、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组建执法支队和大队,抓好市、县、乡三级工作台账等基础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设立"双基"工作专项资金,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装备。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沟通专网平台。
(四)注重总结经验,年中召开一次"双基"专题会议。
八、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落实
(一)推动安全监管系统项目建设。
(二)积极推动各地"十一五"规划项目的落实,对地方、行业和企业规划中安全生产规划执行情况做一次调查。
(三)做好"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
(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九、继续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论证,凡是应该取消和调整的,按照程序提出修改建议。
(二)对可由下级机关负责审查,省局批准许可的项目,依法下放管理层级,清理各项不合格收费。
(三)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查关,严格准入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换发安全许可证,隐患不治理不得换证。
(四)继续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源头准入工作。
(五)严格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六)制定《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程序等相关内容,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
(七)对16项48个子项的行政审批申请文书进行补充和完善。
(八)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完善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工作关系,围绕支持配合、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建设部门提高建筑市场准入门槛。
十、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把廉洁从政融入到监管的各个环节当中,融入到"政行风"建设之中,融入到干部的思想建设之中。规范执法行为,深化"一岗双责",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做到事事有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三)继续搞好省政府对省安全监管局绩效评估的责任落实,分解具体指标,确定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奖惩机制。
(四)严谨高效。深化干部严细化教育,在全系统干部中开展阅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明确、程序规范、制度健全、纪律严明。
(五)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解决文风、会风、工作作风问题。2008年开三个综合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反腐倡廉建设会、半年座谈会。两个专业会:企业安全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双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六)继续进行"五讲,双安全"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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