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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南平市市树市花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7-30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南平市市树市花的决定

  (2019年7月30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树市花的议案》。会议决定:将闽楠、香樟确定为南平市的市树,将桂花、百合花确定为南平市的市花。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在对外宣传和推介南平时,要多用市树市花的形象;要动员全市人民积极种植市树市花,绿化城市,美化家园,让市树市花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和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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