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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城市行集中在人民银行开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4-08 生效日期: 1995-04-08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总函字(1995)118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统一调度,改善备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经营效益,现就各分(支)行在人民银行集中开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银行各城市行,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中城市分行及其所属城区和近郊区支行、在城区的专业支行以及其他各类分支机构,应在人民银行集中开立、共用一个资金帐户,实行备付金存款集中存放,统筹使用。 
 
  二、各行实行集中开户后,管辖分(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各机构的资金分户核算和统一调度工作,密切与人行分(支)行的关系,既要避免资金管理“吃大锅饭”,又要确保对外正常支付。 
 
  三、各行在1995年5月中旬前,就集中开户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集中开户任务,清理、撤销多余户头。各行资金计划、财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平稳过渡,不影响正常业务活动。 
 
  四、对目前集中开户确有困难的远郊支行和县支行等,也要加强其开户和备付金比例管理,拟订调整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五、各行贯彻本通知精神,实行集中开户的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1995年7月15日前报告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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