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上半年外资外贸“双过半”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20 生效日期: 2012-08-20
发布部门: 南通市政府
发布文号: 通政发[201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和“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坚定不移“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全市开放型经济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根据年初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各地上半年外资外贸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对“双过半”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2年上半年利用外资“双过半”先进单位

  

  第一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名启东市

  

  第三名海安县

  

  二、2012年上半年外贸进出口“双过半”先进单位

  

  第一名如皋市

  

  第二名崇川区

  

  第三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希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创新思路,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力以赴保持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努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0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