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中心,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卫办医政发〔2012〕24号)和《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卫办医管函〔2012〕408号),结合卫生部关于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联合督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联合督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12年9月上中旬,按照《联合督查标准》,组织专家对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督查医院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医院做好准备。同时,请各区县卫生局参照《联合督查标准》,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组织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并于9月底将督导检查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