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1号――关于赋予企业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15 生效日期: 2012-08-15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1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东实业(集团)公司、承德盛通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港口石油有限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天津天龙液体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通天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岳阳新华联富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海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莱州凯联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赋予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承德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