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榕建政务[2012]16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建委审查,同意核发福建同德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同德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福建同德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福建同德租赁有限公司 |
(闽)jz安许证字[2012]fz0082 |
2015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