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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国森林保护学术大会的第二轮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7-03 生效日期: 2012-07-03
发布部门: 中国林学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中国林学会于2012年4月下发了《中国林学会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国森林保护学术大会的第一轮通知》(中林会学字[2012]19号)。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和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绿色森保-实现森林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

  二、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3~5日,8月3日全天在东北林业大学专家公寓报到。

  (二)会议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专家公寓(三星),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内;哈尔滨理工大厦(四星级),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2号。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

  承办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中国林学会森林病理分会、中国林学会森林昆虫分会、黑龙江省林学会

  协办单位: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四、大会简要议程

  8月3日 报到注册 东北林业大学专家公寓

  8月4日上午 开幕式及特邀报告 东北林业大学 动资楼国际会议厅

  8月4日下午~5日上午 学术交流及闭幕式 东北林业大学 动资楼国际会议厅

  8月5日下午 会后考察 大兴安岭 小兴安岭 兴凯湖湿地 牡丹江林区等

  五、参会人员

  (一)特邀专家;

  (二)从事森林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科研、管理、教学、生产部门的科技工作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和各有关分会、专业委员会从事相关研究或学术活动的人员。

  六、论文与摘要提交

  由于目前仍有不少同行要求提交论文,因此投稿截止日期将延至7月20日,建议用e-mail方式提交,文件请采用 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chuanwangcao@yahoo.com.cn。

  为提高大会的质量与成效,报名参会但未提交论文的人员须提交一篇与大会主题相关的论文摘要或报告摘要(不少于800字),同时附本人简历(不超过200字),并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chuanwangcao@yahoo.com.cn。

  七、会议报名与注册费

  (一)会议报名

  参会代表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报名的代表将不能确保安排住宿。

  (二)会议注册费

  本次会议缴纳注册费标准为:一般代表每人1200元,在校学生600元。代表住宿及会后学术考察费用自理。

  八、报到注意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各位代表自行前往宾馆报到,宾馆位置图见附件2。

  (二)报到交通线路

  1、哈尔滨火车站:乘338路公交车约19分钟到东北林业大学站下车,乘坐出租车约13公里车程;

  2、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号线到乐松广场下车,步行10 分钟到东北林业大学,乘坐出租车约37公里车程;

  (三)会议期间正值哈尔滨旅游旺季,需订返程票的代表请在报到时及时办理。

  (四)会议计划安排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兴凯湖湿地、牡丹江林区等线路开展学术考察,代表根据自身兴趣在报到时进行选择,考察费用由代表自理。

  九、联系电话

  (一)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联系人:曹传旺,电话(传真):0451-82191822,13766891560;

  邮箱:chuanwangcao@yahoo.com.cn。

  联系人:董爱荣,电话(传真):0451-82191910,13212900657;

  邮箱:darlmy@163.com。

  (二)东北林业大学专家公寓

  前台:0451-82192888,总机:0451-82192111。

  (三)哈尔滨理工大厦

  0451-83109999

  (四)会后考察

  电话:0451-53002826,53002816; 传真:0451-53679895。

  

  附件:1、第四届中国森林保护学术大会参会报名表

  2、东北林业大学位置示意图(略)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1

  第四届中国森林保护学术大会参会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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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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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或报告题目
 
是否申请做报告
(在选项前划√)
是( )
否( )
住宿要求
(在选项前划√)
东林专家公寓 ( ),双人间(  ),单间( );
哈尔滨理工大厦( ),双人间(  ),单间( )。
其它要求
 


  注:请将此表于2012年7月20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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