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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5 生效日期: 2012-03-05
发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布文号: 青政办字[2012]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0个国家部委和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贸促会共同承办的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将于2012年4月5日至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其他省(区、市)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市政府确定组团参加第十六届“西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西洽会”促进我市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西洽会”已成为目前国内影响力大,参会、参展企业和客商众多的大型盛会,是加强东中西部合作和促进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平台。我省作为本届“西洽会”轮值主席单位,将开展推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山东文化产业,组织“山东日”等一系列投资洽谈和经贸活动。组织参加“西洽会”,大力发展与其他地区的投资经贸关系,对于推动我市建设全国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实现蓝色跨越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以及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和加快产业对接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西洽会”的影响力,积极推动我市与其他省市的合作与交流。

  二、认真做好参会的发动与组织工作

  各区市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参会的组织工作。工作中要“突出主题、体现重点、力争实效”。即:突出宣传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和建设全国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实现蓝色跨越战略的主题,以组织代表青岛本土优势、具有开拓西部市场能力的企业参展为重点,力争我市在区域合作、投资洽谈、产业对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三、切实加强参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将组成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的青岛市代表团参会、参展,具体组织工作由市经合办牵头负责。各区市及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经合办下达的参会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筹备、参会和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参会具体事宜请与市经合办联系(联系人:黄进合,联系电话,85912835)。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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