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办综发〔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部属(管)医院:
为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规范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方便居民获得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部制定了《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个人化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6个配套管理办法,还对已发布的《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命令集》、《居民健康卡应用规范》、《居民健康卡终端技术规范》、《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检测规范》4个配套技术规范,并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部网站电子政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
附件:1.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2.居民健康卡个人化管理办法
3.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办法
4.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5.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管理办法
6.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
7.《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的修订说明
8.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命令集
9.居民健康卡应用规范
10.居民健康卡终端技术规范
11.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检测规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居民健康卡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规范标准.zip
//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6693/201202/542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