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35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2012年元旦、新春佳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1〕1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粮油供销工作,确保粮油市场货源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元旦、春节临近,粮油消费进入旺季。各市(县)、区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保供稳价工作要求,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做好“两节”粮油市场供应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基本平稳。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各市(县)、区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秋粮收购力度,千方百计寻找优质粮源。除在本地粮源上下功夫外,还应依托苏北粮食主产区的优势,借力南北产销衔接,实现双赢发展。同时要以安徽巢湖、黑龙江鸡西密山等域外粮源基地为抓手,鼓励粮食企业走出去多渠道采购,发挥好域外粮源基地的蓄水池作用。要进一步做好粮油储备应急准备。原则上要达到确保15天的市场供应量,并抓紧落实到位,保证能随时投放市场,发挥应急保障作用。节日期间加强对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定期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有针对性地制订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充分做好应对粮价波动、极端气候变化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变能力。
三、加强市场监测,掌握市场动态
节日期间根据粮油价格走势和保供稳价工作需要, 增加粮油价格采价点,提高粮油价格信息测报频率,准确把握粮油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粮油价格信息。随时掌握粮油收购、库存、加工、供应及市场价格等情况,及时分析市场动向,确保粮油流通通畅有序。
四、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对大型超市、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巡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掺杂使假、牟取暴利以及其他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规范明码标价,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原粮批发销售环节的质量监控,保证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各类粮油经营企业、粮油经营环节的巡查,督促粮油经营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骨干粮油企业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导作用,服从政府宏观调控,共同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五、加强部门沟通,实行协作联动
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需要各市(县)、区和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和配合。今后一个阶段,各地区与各相关部门间应定期开展情况通报,做到互通信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把粮油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