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6 生效日期: 2011-12-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1]9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批复》(沪编[2011]154号),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已组建,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