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发改办环资[2011]3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厅、经发局)、财政厅(局)、财务局:
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3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和条件
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含)以上。
(一)燃煤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老旧锅炉更新改造;集中供热改造,包括以大锅炉替代小锅炉、以高效节能锅炉替代低效锅炉、供热管网改造(不含新建管网);工业锅炉、窑炉综合节能改造等。
(二)余热余压利用项目主要包括:钢铁行业干法熄焦、炉顶压差发电、烧结机余热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改造等;有色行业烟气废热发电、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改造;建材行业余热发电、富氧(全氧)燃烧改造;化工行业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改造;纺织、轻工及其他行业供热管道冷凝水回收、供热锅炉压差发电改造;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工业生产有机废弃物沼气利用等。其中,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2013年以后不再支持。
(三)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电力行业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替代燃油发电技术改造;石化行业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改造;建材行业以天然气、水煤浆等替代重油改造;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改造等。
(四)电机系统节能项目主要包括:采用高效节能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更新淘汰低效落后耗电设备;对电机系统实施变频调速、永磁调速、无功补偿等节能改造;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拖动装置,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输电、配电设备和系统节能改造等。
(五)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主要包括:钢铁、有色、合成氨、炼油、乙烯、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系统优化、能量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优化蒸汽、热水等载能介质的管网配置、能源系统整合改造;发电机组通流改造;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改造;采用高效节能水动风机(水轮机)冷却塔技术、循环水系统优化技术等对冷却塔循环水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等。
属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
(一)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较差。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在国家公布的万家企业名单之内。
(三)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已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中第三类“淘汰类”执行),如:容积小于450立方米的高炉,小于180平米的烧结机,矿热炉容量东部地区小于25000千伏安、中西部小于12500千伏安的铁合金项目,改良焦炉。
(四)项目以扩大产能为主,或者属于节能产品(设备)制造、节能技术研发、管理节能等。
(五)项目属于新能源开发利用,如:利用太阳能、煤层气以及水源、地源热泵等,但工业生产有机废弃物沼气利用除外。
(六)项目属于利用优质能源(如:天然气、煤气等)、劣质能源(如:煤泥、煤矸石等)以及生物质能源(如: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物)替代燃煤或掺烧。
(七)项目属于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如: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同步配套建设炉顶压差发电等。
(八)项目能源购入、输出和消耗的台帐不规范,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及各种原始凭证缺失,节能量无法测算(监测)。
(九)项目改造属于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气等。
(十)项目在2011年11月30日前已经建成,或主体工程已完工。
(十一)项目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门支持,或者企业已获得国家支持的节能项目尚未完工,再次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组织遴选,经严格初审并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现场审核报告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不同法人企业的项目不能打包上报。中央企业下属公司全部通过项目所在地地方上报。
“十一五”期间安排的项目已完工且稳定运行的,需同时提交资金清算申请报告,2009年(含)以前国家已安排的项目尚未完工的将收回财政奖励资金,已经收回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项目申报承诺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甲级资质);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等文件;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等(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一)。
2、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下载网址为www.jjrjw.com)。
3、项目现场审核报告(格式按《办法》要求)。各地应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的资金(清算)申请报告严格初审,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并针对项目的节能量、真实性等相关情况出具现场审核报告,汇总后一并上报。
4、本地区项目申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汇总表中应注明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节能量、备案(核准或审批)文号、环评批复文号以及项目依托或改造主体的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依托或改造主体的生产能力或规格型号、本次改造的主要内容及节能效果,要求文字精炼,不超过200字。
5、项目申报单位最近一个已获得国家支持的节能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无法提交竣工验收材料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要求装订整齐,按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分类,逐级审核汇总,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分送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各1份)。
(四)报送时间。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话:010-68502453 685058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100824)
财政部经建司联系电话:010-685525996855297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一、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2012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正文部分
1.项目申报承诺表(附表一)
2.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二、三)
3.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1 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3.2 企业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3.3 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3.4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4.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
4.1 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4.2 项目实施前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4.3 项目实施前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4.4 项目实施前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5.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5.1 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5.2 项目改造后拟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5.3 项目改造后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5.4 项目改造后产品种类和数量
6.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6.1 项目节能量测算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6.2 项目节能量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部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4.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等文件
5.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附表一: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承担企业承诺 | |
项目承担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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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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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承诺:此次上报项目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请在此加盖企业公章 年月 日 | |
上报单位承诺 | |
上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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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审核,此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政策,满足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通知要求,以前没有获得国家支持,目前也未多头上报,材料真实、齐备,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字: 处(室、办)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 |
评审专家承诺 | |
专家评审意见 |
(重点推荐、推荐、备选、不推荐、前置性否定) |
该项目已经主审专家独立评审,并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评审意见,评审程序公平、公正,评审意见真实、有效。 主审专家签字: 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 日 |
注:评审专家承诺由国家组织评审的专家填写,请上报单位保持空白。
附表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签章单位:万 元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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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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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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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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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 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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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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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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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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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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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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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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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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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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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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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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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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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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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改造前一年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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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近三年) 企业经营情况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备 注 |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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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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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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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 元、万美元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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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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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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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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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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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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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必要性(企业资源消耗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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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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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后达到目标(节能情况,污染物减排放情况) |
(注:必须注明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油**吨,节电**万千瓦时,削减二氧化硫**吨,减排二氧化碳**吨等) |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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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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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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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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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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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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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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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口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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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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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成后达到目标必须注明实施后可能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油**吨,节电**万千瓦时
附件二: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行业 | 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 | 项目内容 | 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节能量(万吨标准煤) | 申请奖励资金(万元) | 备案/核准审批文号 | 环评批复文号 | 项目申报责任人 | |||||||
预估节能量 | 实际节能量 | 已获得奖励资金 | 此次申请奖励资金 |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 | 省级财政部门 | 市级节能主管部门 | 市级财政部门 | 县级节能主管部门 | 县级财政部门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