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经信推[2011]8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部署以及《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能级提升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46号),推动产业园区的信息化建设,我委牵头组织编制了企业联合标准《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并以此为标准开展了“数字园区”的认定工作。
经广泛推荐和专家评审,认定上海临港产业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上海浦东软件园、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为首批上海市“数字园区”。
请各“数字园区”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创新应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为全市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提供示范。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