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残联厅[201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2011年,财政部根据汽油价格波动情况,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由200元/年调整为260元/年。各地按照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国残联的部署,认真进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数据库,不断强化管理,努力将这一惠及残疾人权益的实事做好。
目前,财政部已将部分2012年燃油补贴资金预拨至各地,为做好2012年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请各地积极与财政厅(局)协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于2012年2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加盖单位公章正式报送中国残联维权部。
二、内容
(一)2011年领取补贴的人数。
(二)2012年申报补贴人数。
(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数据库2011年数据录入情况。
(四)有无工作配套经费。
(五)残疾人领取补贴方式。
(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好的做法及经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东旺 倪 洋 010-66580126、66580318,电子邮件:wqb@cdpf.org.cn,地址:100034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