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同政发[2011]218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申请批复大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该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大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是落实《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依据《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城市近期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文化及自然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治理、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的规划,将为我市近期内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大同市行政辖区,包括主城区、御东区、口泉区、新荣区、大同县、左云县、阳高县、浑源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
规划期限:2011年至2015年。
三、人口、用地规模
规划到2015年人口总量控制在340万以内,中心城区人口总量控制在160万左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2平方公里左右。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古城的保护与修复。按照“整体保护、重点修复、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古城进行整体保护,全面复兴历史文化名城。
2、提升御东新区现代化城市功能。重点完成公共活动走廊建设,加强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打造现代化新城核心区。
3、高标准地改造整治御西旧城区和口泉区,提高城市总体功能。改善旧城区人口密度高、绿化率低、生态环境较差的局面,全面提升地区的生态功能。改造升级口泉区传统资源性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扩大经济辐射效应,逐步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
4、继续推进全市七大工业园区的建设。七大工业园区作为承载全市产业集聚与发展的载体,承载着引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任。着力建设七大工业园区的道路、市政设施、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施、安置房等配套设施工程的建设,提升园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5、加快县城和重点镇的发展。推进各县城的保障性住房工程,提升县城与重点镇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五、规划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
1、《大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严格遵守。
2、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
3、进一步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保证规划的逐年落实。
六、市城乡规划局要依据《大同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引导、落实、监督规划的实施。
七、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据规划,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规划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严格认真地执行城市规划,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
八、本规划批复后,具有法定效力。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调整的,须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