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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7 生效日期: 2011-11-27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地区[2011]259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3号),现将《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沿海地区区位优势独特、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基础雄厚、交通体系发达、文化底蕴深厚,在促进京津冀及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要认真领会国务院的批复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努力把河北沿海地区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我国北方沿海生态良好的宜居区,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分工,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河北沿海地区积极参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促进河北沿海地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河北省人民政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附件: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三节  战略意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功能分区

  第二节  开发格局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一节  优化发展先进制造业

  第二节  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三节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第五章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第二节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章  城乡发展

  第一节  加快城镇发展

  第二节  推进农村发展

  第三节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七章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二节  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力度

  第三节  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第二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节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第四节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九章  深化改革开放

  第一节  体制机制创新

  第二节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第十章  组织实施

   前言

  

  

  河北沿海地区包括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所辖行政区域,陆域面积 3.57 万平方公里,海岸线 487 公里,海域面积0.7 万平方公里。

  河北沿海地区北接辽宁沿海经济带,中嵌天津滨海新区,南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在促进京津冀及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推动河北沿海地区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河北沿海地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改革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 2011 年至 2015 年,远期展望到 2020 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河北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具备了实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独特。毗邻京津,东临渤海,面向东北亚,腹地广阔,是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是华北、西北地区重要的出海口和对外开放门户,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良好条件。

  资源禀赋优良。集中了我国 10%的铁矿、10%的油气资源和 10%的海盐产能,焦煤、非金属矿等资源丰富,有可供开发利用的滩涂和盐碱荒地 3000 多平方公里,宜港深水岸线80.7 公里,海洋生物丰富多样,战略资源组合条件良好。工业基础雄厚。钢铁产能规模较大,是全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石化、装备制造、建材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的良好基础,已形成一批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聚区。

  交通体系发达。拥有秦皇岛、唐山、黄骅三大港口,年吞吐量达 6 亿吨,初步形成了连接华北、西北、东北地区的能源原材料集疏运体系,是我国北煤南运的战略通道。区域内交通网相对完善,铁路公路网密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底蕴深厚。唐山是我国近代工业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吴桥杂技、沧州武术、唐山皮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北戴河海滨、山海关古长城已成为著名国际旅游胜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 2 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 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5 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7 项。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当前,河北沿海地区发展面临着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为河北沿海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为河北沿海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探索科学发展新模式提供了契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为河北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分工和合作不断深化,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加快,为河北沿海地区承接和转移产业创造了条件。

  同时,河北沿海地区实现加快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和挑战。港口功能单一,路网结构不完善,重大基础设施有待加强;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充分,对外开放水平有待提升;高层次人才短缺,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水资源短缺,环境承载能力较低,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与京津及其他沿海地区发展差距较大,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第三节 战略意义

  

  

  加快河北沿海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促进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天津滨海新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区域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增强环渤海地区综合实力,完善我国沿海地区生产力布局;有利于加强与京津的分工与合作,为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提供空间,促进京津冀地区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推动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促进华北、西北的对内对外开放,深化与东北亚的交流合作,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结构,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努力把河北沿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新型工业化基地和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扬长避短,实现错位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加强区域内部以及本区域和环渤海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既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又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格局。

  坚持开放合作,实现联动发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全方位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京津的合作,密切与周边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建立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
坚持统筹推进,实现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布局,协调推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陆地与海洋发展,使发展成果体现在各个方面、惠及到各个层面。坚持保护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开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着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准入标准,维护生态安全。坚持科技驱动,实现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后发优势转化为加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有序开发岸线资源,完善路网结构,建设以综合性港口群为龙头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进滨海城镇发展,形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滨海新城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成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发挥临近京津的区位优势,加强与京津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构筑承接平台,促进京津的产业转移,成为京津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区域。

  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生产集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化基地。

  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充分发挥出海通道和开放窗口作用,搭建对外开放平台,改善对外开放政策环境,探索参与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新路子,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建成内联华北与西北地区、面向东北亚的对外开放重要门户。

  我国北方沿海生态良好的宜居区。优化美化人居环境,打造沿海生态屏障和绿色空间,建设滨海生态新城,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的滨海城镇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成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新型工业化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式的工业体系;港口布局和功能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现代化综合港口群;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 6 万元,城镇化率达到 58%。到 2020 年,区域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全国综合实力较强的地区之一。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开放型经济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人与自然趋于和谐;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城乡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富裕。

   第三章 总体布局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开发潜力,科学划分功能分区,促进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协调发展。有序推进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化地区集聚和布局,形成由滨海开发带和秦皇岛、唐山和沧州组团构成的“一带三组团”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功能分区

  

  

  城市化地区。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和工矿空间。优化提升秦皇岛、唐山、沧州三个中心城市的功能,加快发展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和北戴河新区,培育壮大一批中小城市(镇),形成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城为核心、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为节点的沿海城镇体系。依托港口优势,重点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园区,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重点建设区域。

  农业地区。主要包括农村居住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优化调整农村居民点,逐步减少农村新增居住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燕山山前平原和黑龙港低平原地区小麦、玉米生产用地,保障粮食安全。科学利用林业、畜牧业生产用地,加强农村土地复垦整理,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生态地区。主要包括生态林地、草地、湿地等空间。以秦皇岛、唐山北部的山地丘陵和滨海、河口湿地为重点,强化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建立沿海生态屏障。严格依法保护禁止和限制开发的海岸线,完善森林、地质遗迹、海岛和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加大生态地区保护力度,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开发格局

  

  

  滨海开发带。包括秦皇岛的山海关区、海港区、北戴河区、抚宁县和昌黎县,唐山的乐亭县、滦南县、唐海县和丰南区,沧州的黄骅市和海兴县。以沿海高速和滨海公路为纽带,合理规划建设北戴河新区、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促进人口和产业有序向滨海地区集聚,建成滨海产业和城镇集聚带。在丰南沿海工业区、唐山冀东北工业集聚区和沧州冀中南工业集聚区,优化发展以精品钢铁、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滨海休闲旅游、港口物流为主的服务业。

  

  秦皇岛组团。包括秦皇岛市主城区和青龙县、卢龙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丰富和高技术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重点发展休闲旅游、港口物流、数据产业、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业,加快发展葡萄种植等特色农业,建成国际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唐山组团。包括唐山市主城区和迁安市、迁西县、遵化市、滦县、玉田县。利用矿产旅游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发展装备制造、精品钢铁、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林果、蔬菜、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业,提升唐山市主城区经济、文化、金融功能和交通枢纽地位,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沧州组团。包括沧州市主城区和沧县、青县、任丘市、泊头市、河间市、盐山县、孟村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献县、肃宁县。充分利用油气地热资源丰富、特色产业发达的优势,优化发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服务业,加快发展优质林果、绿色有机蔬菜、特种养殖等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石油化工和管道、装备制造基地,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

   第四章 产业发展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突出沿海经济特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第一节 优化发展先进制造业

  

  

  钢铁产业。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产业重组原则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加快钢铁工业产业调整,压缩产能总量,推动国有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民营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联合重组基础上建设精品钢项目,推进城市钢铁企业有序向沿海临港地区搬迁改造。重点发展造船板、桥梁板、高强度轿车用钢、硅钢板等高附加值产品,适时建设曹妃甸精品钢铁基地。

  装备制造业。按照发展整机、壮大配套、培育龙头、推进集聚的原则,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能源环保、工程机械及专用设备等领域的装备制造业。在唐山主城区发展工业机器人等高端智能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建设动车制造基地。在沧州主城区和盐山、孟村、青县建设管道和管件装备基地,在沧州渤海新区有序发展大容量先进风电装备和专用汽车制造业。在秦皇岛山海关区和海港区发展修造船、电力设备、高速铁路设备等重型装备制造业。

  

  石化产业。按照集约集聚、延伸链条、循环发展、安全环保的原则优化发展石化产业,严格控制新上石化项目。结合京津冀地区石化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国家大型石化企业适时启动曹妃甸石化基地建设,加快沧州任丘国家大型石化企业炼化一体化改造。在不新增产能的基础上规范发展煤化工,优化发展盐化工。

  建材产业。严格控制产量扩张,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优化发展建材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防火抗震的新型建筑材料。鼓励研发生产高技术含量玻璃,支持发展玻璃深加工,延伸产品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企业结构。电子信息产业。以现有开发区或产业园区为载体,建设秦皇岛、唐山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鼓励钢铁、化工、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中的龙头企业与电子信息行业研发机构合作,培育发展一批为重点行业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软件提供商,开发行业应用软件和行业电子产品,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建立物联网公共研发平台,重点推进射频标签(rfid)、新型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稳步推动物联网技术在港口物流、智能家庭、环保监控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专栏 1:重点工业项目

  钢铁产业。首钢京唐钢铁二期,石钢搬迁改造项目,马城、大贾庄、司家营铁矿开发。

  

  装备制造业。山海关修造船、秦皇岛零部件制造基地;唐山高速动车组扩能改造及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系统产业化,曹妃甸重型装备基地;沧州渤海新区专用汽车制造基地,沧州管道装备制造及风电设备基地。石 化产业。曹妃甸石化基地,华北石化炼化一体化改造工程,沧州炼油质量环保升级改造,沧州渤海新区醋酸乙烯、己内酰胺等高端化工项目。电 子信息产业。秦皇岛数据产业园,唐山信息化工程和激光显示核心组件、石英晶体元器件、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

   第二节 加快发展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以港口为龙头,依托与纵深腹地相连的物流通道,规划建设一批以能源、原材料和集装箱为主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区,打造国内外联通、京津冀一体的现代综合物流基地。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大型标准化物流设施,促进物流与制造业联动。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建设采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国内期货交易所在重点物流园区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

  金融服务业。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业,形成统筹区域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内资、外资银行到沿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培育工业研发设计、应用软件、影视创作等创意产业,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设计企业,提升创意产业层次。对接京津高端服务市场,积极承接软件开发、金融后台数据分析、工业设计、动漫外包等高端外包业务。引进并培育壮大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打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秦皇岛服务外包基地和唐山数据与呼叫服务外包基地。积极发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

  旅游业。充分利用海滨海岛、湿地温泉、森林景观、文化遗产、历史遗迹等优势旅游资源,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带、生态观光旅游带、长城风光文化旅游带和沧州运河文化旅游带,依托唐山近现代工业文明和地震遗迹、清东陵、吴桥杂技、沧州武术等打造人文旅游品牌。加快旅游开发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旅游企业集团,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成高水平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专栏 2:服务业重点项目

  现代物流。曹妃甸综合物流基地,沧州渤海新区综合物流基地,开滦数字化煤炭储配基地。

  旅游业。秦皇岛开发区人工岛旅游综合开发,北戴河新区旅游综合开发。唐山湾旅游岛 综合开发,唐海水 都综合开发,唐山南 湖生态旅游开发。沧州京杭大运河文化旅游、吴桥杂技文化旅游、任丘白洋淀休闲旅游综合开发。

   第三节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种植业。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选育推广优良品种,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小麦、玉米、杂粮等优质粮生产基地。面向京津市场,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绿色有机蔬菜,做大做强优势蔬菜品牌,建设一批高档蔬菜和出口蔬菜生产基地。改良果品品种,培育知名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京东板栗、沧州金丝小枣、泊头鸭梨、黄骅冬枣、山海关樱桃、昌黎葡萄等特色优势果品基地。加强原产地产品保护,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棉花生产,提高棉花单产和产量。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畜牧业。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加快良种繁育和优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奶牛、生猪、蛋鸡和毛皮动物等优势养殖业,扩大肉鸡、肉牛、肉羊养殖规模。推进集中饲养、规模饲养、绿色饲养,发展标准化养殖场,完善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京津优质(无公害)肉类等畜禽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渔业。充分发挥滩涂和浅海面积大、水产养殖基础较好的优势,推广高效、生态、健康的增养殖技术,大力发展对虾、螃蟹、河豚、海参等优质水产品养殖。积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保鲜保活,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远洋捕捞业。

第五章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完善、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对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港口。完善港口功能,优化港口结构,促进港口与产业、城市、腹地互动发展,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辐射力强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群。秦皇岛港重点优化港口功能,将西港区散货功能逐步调整至东港区并实施山海关港区建设工程,拓展集装箱、杂货运输和旅游客运业务。唐山港重点实施煤炭、矿石、原油码头扩建工程,建设液化天然气(lng)、集装箱、通用散杂货、液体化工泊位以及客滚泊位,适时启动曹妃甸西港池工程和丰南港区工程。黄骅港重点实施综合港区二期工程,有序推进煤炭、矿石、原油、集装箱、杂货、液体化工泊位建设。

  铁路。加快建设津秦客运专线,形成秦皇岛-唐山-天津-沧州快速铁路通道。加快修编环渤海京津冀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推动形成京津与秦唐沧一小时交通圈。强化港口后方集运通道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邯黄、张唐铁路,改造大秦、朔黄铁路和秦皇岛、唐山、沧州铁路枢纽,开展相关铁路的规划论证工作。

  公路。推进干线公路建设,完善区域公路网络,形成秦皇岛-曹妃甸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快捷公路通道,强化与辽宁沿海、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公路联接。加快疏港公路建设,进一步强化港口与腹地的交通联系。提高国省干线路网覆盖水平,促进普通干线公路网向新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景区延伸。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县乡道路改造,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机场。加快秦皇岛北戴河机场建设,研究沧州机场和曹妃甸机场建设问题。增加秦皇岛、唐山机场航线航班,拓展客货运业务,促进对外交流及旅游业发展。

  

  专栏 3:港口建设重点

  秦皇岛港区。专业化集装箱、散杂货及国际邮轮码头。曹妃甸港区。扩建矿石、煤炭、原油码头,建设液化天然气(lng)、集装箱、通用散杂货、液体化工及客滚泊位,适时启动曹妃甸西港池工程。京唐港区。集装箱、液体化工(矿石)码头及 20 万吨级航道建设,四号港池综合开发及东南防波堤工程。

  黄骅港综合港区。深水航道工程,煤炭、矿石、集装箱、原油及散杂货、液体化工泊位。

   第二节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能源资源开发。围绕增强网内电源支撑能力和电网调峰能力,按照“上大压小”原则规划建设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在新城、重点县城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在负荷中心城镇建设大型国产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在沧州渤海新区、曹妃甸新区建设沿海及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鼓励利用沿海滩涂建设光伏电站,规范推进地热利用。加快南堡油田、渤海湾油气资源开发,加大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查及开采力度。

  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建设曹妃甸大型商用原油储备库和任丘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推进油气内外输管道和支线管网建设,建成渤海西岸油气接卸及储备基地。结合国家“西电东送”通道建设,完善沿海地区 500 千伏网架和配套电网,提高电力跨区输送能力和受电能力。加快城镇配电网的升级改造,优化配电网结构,逐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体系。根据内蒙古西部地区相关项目规划规模和建设进度、东部沿海地区产品市场形势,研究规划鄂尔多斯至唐山港、黄骅港的煤基液体燃料输送管道。

  

  专栏 4:能源设施建设电力。唐山主城区、沧州渤海新区 2×30万千瓦热电新能源。唐山、沧州海上风电。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引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引黄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沙河干渠、石津干渠等干线工程,研究建设任丘、河间等调蓄工程。实施引青济秦与石河水库连接工程。开展引滦入唐除险加固,加快曹妃甸工业区、丰南和南堡等引水工程建设。加强扩建大浪淀和杨埕水库前期工作,建设滨州小开河引黄工程,完善引黄入淀和引黄济冀工程体系。

  加快防洪(潮)工程建设。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实施滦河干流、子牙新河、蓟运河河道治理工程,按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加固堤防。逐步实施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青龙河、石河和南排河等重要支流治理,提高沿河城镇防洪标准。新建加固海堤,提高沿海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防洪防潮标准。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完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下一代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应用,支持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建设秦皇岛数据产业基地。加快电子交易、物流信息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构建港口之间、港口与腹地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实现全面智能化管理。建立信息与网络安全问题的有效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 城乡发展

  

  

  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完善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城镇发展

  

  

  提升中心城市功能。明确中心城市发展定位,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秦皇岛,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强化中心城区的经济、文化、旅游、教育、交通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山海关区产业聚集功能,建设现代滨海旅游宜居城市。唐山,提升中心城区的文化、金融、科教、商贸服务功能,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培育壮大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工业向周边转移;强化丰润、丰南、古冶的工业集聚功能,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构筑工业新高地;发挥南湖生态优势,加强城区生态功能区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沧州,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先进制造和高端服务功能,增强要素聚集力和

  

  经济辐射力;完善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争创历史文化名城。

  加快发展滨海新城。按照港口、产业、城市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有序规划建设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和黄骅新城,建成滨海城市带。北戴河新区重点发展以休闲旅游为特色的服务业,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区。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和生态型目标,将唐山湾生态城建成京津冀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中心、高教科研及产业化基地和环渤海重要的滨海城市。黄骅新城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和人口加快集聚,建成生态型、现代化滨海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镇。加快昌黎、抚宁、乐亭、滦南、唐海、海兴等县城发展,推进与中心城市和滨海新城的基础设施连接和功能对接,成为滨海城市带的重要节点。积极发展迁安、遵化、任丘、黄骅、河间、泊头等县级市,完善提升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大力发展小城镇,促进人口和产业聚集。

  

  专栏 5:中心城市发展定位

  秦皇岛。全国著名的滨海休闲度假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电子信息、重型装备、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基地,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综合性港口城市。唐山。全国重要的精品钢铁基地,动车制造、重型装备、汽车制造、新型建材、石油化工、现代物流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

  沧州。全国重要的管道装备基地,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种钢材、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基地,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运输通道,沿海港口城市。

   第二节 推进农村发展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产业聚集区,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特色名牌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新民居,加快空心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因地制宜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有线电视和宽带上网村村通。加强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切实保障农村用电。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村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稳步推广农村沼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农家书屋、村文化室等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节 加快城乡一体化

  

  

  发展编制村镇规划,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镇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形成城乡衔接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一体化发展格局。整合完善县级产业园区,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城市工业向县域转移。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政策体系,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机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七章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加强生态屏障建设。依托岸线、水系、山脉等自然生态空间,构建以沿海防护林带、燕山山区水源涵养林草带、平原农田林网和骨干交通沿线、南运河沿线、长城沿线防护林为主的“两带一网多线”区域生态网络,建设京津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沿海岸地区,重点加大沿海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建设力度。在燕山山地,大规模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加大草地植被恢复建设力度。在平原地区,加强高标准农田林网、交通干线和河渠防护林建设,加快村镇造林绿化。加大重点防护林工程投入。到 2015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27%。

  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海岸线等重要生态地区的空间管制,加大恢复、治理、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林地保护,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征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抢救性划建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加强湿地植被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海陆过渡区生态建设,改善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在海洋环境敏感区、关键区等划定生态红线。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切实加强珍贵海洋生物资源抢救性保护工作,保护海洋生物产卵场合洄游通道及关键水域,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完善工程建设占用渔业资源补偿机制。实施矿山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工程,加快坡耕地治理、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

   第二节 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力度

  

  

  水污染防治。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改善入海河流水质,确保渤海生态安全。加大入海河流和直接入海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合理布局入海排污口,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水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重点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强城镇和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再生水利用率。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发展。大力实施清洁种植、养殖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近海陆域农村面源污染。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海洋环境灾害监视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防止近岸海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鼓励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优化城市用能结构,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在火电、钢铁和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高效除尘、脱硫脱氮技术改造,并确保稳定达标。创新区域污染排放考核方式,鼓励重点开发区域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污染减排目标,科学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

  固体废物处理。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钢渣、水渣、电石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在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建设医疗等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科学布局海洋倾倒区,完善船舶排放固体废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加强海上倾废监测能力建设。
化学品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化工企业的风险防控力度,鼓励使用替代产品和工艺,减少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降低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完善重金属污染监测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第三节 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确保 1999 万亩基本农田不减少。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引导产业和建设项目向开发区(园区)、工业聚集区集中,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支持港口、港城和临港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凡列入国家战略的重点建设项目在用地计划、用地审批上优先安排。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荒滩开发、荒草地利用和盐碱地改良。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唐山开展征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按照节约集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在安排年度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使用未利用地,有序开发利用沿海滩涂等后备土地资源,符合有关规定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水资源。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推广先进节水技术。严格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防止形成海水入侵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增加入海淡水量。扩大海水、再生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和范围。适时研究调整滦河水量分配方案,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唐山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鼓励发展海水淡化,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化,在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建立海水综合利用基地。

  海域资源。探索建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海域滩涂围填开发新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围填规模、范围、时序,对符合条件的海域滩涂开发予以支持。推进项目用海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支持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对长期闲置的已批准确权填海造地项目,严格实行退出机制。禁止在可能造成生态严重失衡的地方进行围填海活动。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形成一批资源后备基地,不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行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推进规模化开采,限制使用未达到要求的采矿、选矿与综合利用技术,严格禁止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等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专栏 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

  国家地质公园。秦皇岛柳江国家地质公园,迁西-迁安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山海关森林公园,北戴河海滨森林公园,遵化清东陵森林公园,翔云岛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沧州南大港湿地,滦河口湿地。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

  

  

  适应人口快速迁移集聚的需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率先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就学问题。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到 2015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4%以上。
职业教育。围绕沿海地区产业发展,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曹妃甸职教园区建设,在沧州渤海新区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建设。

  高等教育。适应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与沿海地区重点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提升现有大学教学科研水平。支持燕山大学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鼓励国内外知名大学与沿海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师培训、科技园区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二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重大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采供血、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高氟症、尘肺病等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社区卫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大医院,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在城市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在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唐山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实现途径。鼓励在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乡差别不大的县(市)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服务基层的政策。

   第三节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加快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加强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支持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打造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中国评剧艺术节知名文化品牌。充分利用李大钊纪念馆、马本斋纪念馆和纪晓岚故居、曹雪芹故里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历史文化教育。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同时,积极发展出版印装发行、现代传媒、文化演艺、动漫游戏、民俗节庆及会展、体育休闲健身等文化产业,建设秦皇岛创意产业孵化平台、唐山南湖文化产业园、沧州特色文化产业园。

   第四节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增加就业岗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大力开发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积极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试点。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探索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推行异地就医结算。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实施工伤康复中心工程,形成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县(市)级以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试点。
  专栏7:社会事业发展重点

  教 育。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中小学校新建,沧州武术杂技职业学院扩建。

  医 疗卫生。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

  文化。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体育设施建设,秦皇 岛港口博物馆新建,老龙头至角山长城本体修缮和长城两侧环境整治,唐山近代工业博物馆、大城山唐人文化园建设,沧州大剧院、吴桥杂技艺术中心建设和大运河(沧州段)整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市)、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唐山、沧州博士后流 动工作站。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

   第九章 深化改革

  

  开放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适应沿海发展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一节 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合理匹配事权和财力,增强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建立区域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支持北戴河新区、曹妃甸新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行政区划。

  推进企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大型企业改革,鼓励国有独资企业实施多元化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推动企业上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选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比例。支持国有大型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能源资源开发等领域。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力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建立创业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执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到 2015年,国有独资企业基本完成多元化股份制改造,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 65%以上。

  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市场,在秦皇岛建立以煤炭为主的交易中心,在曹妃甸新区建设以钢材为主的交易中心,在沧州渤海新区设立以铁矿石为主的交易中心。推进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完善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评级在企业融资、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在企业信用、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负面信息统一发布网络。积极发展区域旅游市场,实行旅游“一卡通”,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统计监测体系。

  健全人才开发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以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科技合作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从事教学科研、项目合作、技术服务和投资创业。建设秦皇岛、唐山和沧州留学人员和京津人才创新创业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对高端人才在学历学位认证、安家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

  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围绕精品钢铁、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优化升级,以企业为主体,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协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开发高端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创造条件吸引一批知名的研究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自主创新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创新和创业政策体系。

   第二节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搭建对外开放平台。利用现有园区加强与日韩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合作,在曹妃甸新区等建立与日韩合作的基地。依托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产业转移的承接平台。适时在曹妃甸新区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推进口岸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在技术研发合作、人才交流培养、跨国港口物流、口岸通关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和规则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提高利用内外资水平。依托沿海港口、滩涂和矿产等资源优势,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资。以唐山动车和精品钢铁、秦皇岛重型装备、沧州石化和管道装备为龙头,积极引进国内外协作配套厂商,做大做强沿海地区重点产业。支持跨国公司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专业服务机构,鼓励优势企业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利用贸易洽谈会、展览会等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资。
打造对外贸易新优势。加强特色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出口自主品牌,建设沧州精细化工、秦皇岛船舶、唐山陶瓷和高端装备以及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优化进口贸易结构,扩大先进技术装备进口,完善矿石、原油、天然气等重要进口资源储备体系,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引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食品加工等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推动优势企业在海外开展资源开发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基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深化与京津全方位战略合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与京津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战略资源、信息网络、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利用深水大港、滩涂荒地、矿产资源等优势,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疏解,推动京津需要转移的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特色农业等产业向沿海地区集聚。支持京津大型企业参与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共建临港产业基地。按照国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与京津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建立健全与京津经济技术交流的合作机制,全方位开展与京津的合作。

  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合作。依托东西连接的出海战略通道,加强与华北、西北纵深腹地合作,推进内蒙、山西河南甘肃等地参与沿海港口建设和兴建产业园区。强化与辽宁山东沿海地区重大基础设施的对接和产业合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产业、科技、人才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放共享科技资源,交流技术人才,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章 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规划实施。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分工,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三市集聚,推动河北沿海地区积极参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根据本规划要求,在相关规划编制、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会同河北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推动河北沿海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增强环渤海地区综合实力、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以规划实施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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