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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5 生效日期: 2011-11-1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11]5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

  (2011-2015年)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我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稳固,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边境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进程,促进全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为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伊春、鹤岗、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等8个市地所辖的1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解决边境地区乡村民生问题及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加快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突破口,以地缘、资源为优势,加大扶持力度,全力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边境地区自然生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形态及毗邻国家状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出发,根据边民和地方政府的需求,确定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强分类指导并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统筹考虑边境地区发展的基础上,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解决边民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整合资源、强化投入。在稳定增加投入基础上,通过有效机制整合资源,用特殊政策引导市场资源向边境地区配置,确保生产要素集中投入边境地区。政策优惠、优先安排。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优先安排支持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有关新政策、新举措在边境地区先行先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边境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显著提高。沿边境地区以及通主要口岸、边民互市贸易点、边防派出所、边防哨所、旅游点的交通状况显著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得到解决。清洁能源普及率明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边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危房数量显著下降。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边民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边民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边境文化安全得到加强。

  

  --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睦邻友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边民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爱民固边系列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维稳控边能力进一步增强。与邻国友好往来更加密切。

  

  --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口岸功能更加完备,边境贸易稳步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辐射和示范作用增强,吸引境内外投资大幅增长,合作层次和水平提高。

  

  --特色优势产业较快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布局趋于合理,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边境地区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大国省干线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口岸公路、互市贸易点公路、旅游点公路建设。大力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田、物资装备、支撑体系等。加强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跨界河流国土防护与整治。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合理稳妥开发建设水电,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支持农村邮政、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中小学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完善边防边控通信设施,加快网络信息安全、无线电监测系统建设,支持边防覆盖和应急通信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结合全省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边境地区生态保护性开发。加强易灾、多灾地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设施建设。

  专栏1 基础设施建设强基工程

  

  边境地区村镇建设。解决边境地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突出困难,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中小微型基础设施,用以解决群众基本出行、用电、清洁能源使用、安全饮水、村容村貌改善等问题,方便群众防洪抗旱。

  

  交通设施建设。加强现有沿边(境)等级公路的串连、贯通,提高边境地区交通保障能力。加强巷道配套建设。加强乡村硬质路面工程的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两旁绿化、美化工程,实现村屯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加强通往口岸、互市贸易区、旅游景点的公路建设,提高通行能力。

  

  水利设施建设。充分考虑边境地区水利建设的特殊性,统筹边境地区防洪、灌溉、农村供水、水电开发、水土保持等各类水利建设任务,做好边境地区大江大河治理、控制性枢纽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界河治理、节水灌溉、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等工程建设。扶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抗灾能力。

  

  (二)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优先支持边境贫困地区脱贫,帮助边境群众增收致富。加强边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大力推进边境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各项公共服务向边境地区延伸。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村庄内外道路硬化。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社区便民、利民网点建设。继续建设城镇道路、供水、燃气、集中供热及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共设施。

  

  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幼儿园和民族学校学前班建设,大力支持边疆少数民族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实用型、技术型人才。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双语教育,进一步办好职业学校和高中学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卫生院(室)服务能力。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各村修建村级卫生室,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边境地区民族镇卫生院建设,逐步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的目标。切实做好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对人畜共患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的防治力度,降低发病率。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引导和鼓励边民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电影放映、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有效监管。建立多元化、社会化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推进乡村体育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科技兴边工作。保证科技投入,鼓励与境内外加强科技合作,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加强边境地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广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和农业电子化商务建设,加大农业信息技术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和水平。

  

  专栏2 改善和保障民生重点工程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边境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将边境乡镇居民居住的泥草房、危旧房基本改造成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安全住房和节能住房。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自来水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改善边境地区人畜饮水条件,力争使边境村屯全部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边境信息下乡。针对边境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建设涉边、涉农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边境贸易、边境文化交流、气象服务、科技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提高边境地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化水平。

  

  边境地区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在边境地区修建改建一批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及散居五保对象的集中居住点,集中解决边境地区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滞后的问题。

  

  边境地区文化建设。丰富边民文化生活,筑成健康、坚实、深厚的文化安全屏障和精神桥头堡。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遍使用的边境地区,大力开展国产优秀影视作品、科普作品的翻译发行,并提高市场投放的时效性和普及性。支持和鼓励优秀民间歌手、民族音乐家传唱和创作内容健康、富有时代内涵的民歌,并出版发行予以推广。鼓励成立民间团体,推动本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边境地区文化生态保护。

  边境地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技培训和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拓宽教育培训途径,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基本建立与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扩大边境地区农村实用人才规模,提高人才素质,优化结构,使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农村实用人才运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显著提高。

  

  边境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改善边境地区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高农村卫生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口腔疾病,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促进民族团结和边防稳固。

  

  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犯罪活动,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以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边疆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爱民固边模范村(社区)、乡镇、县(市)创建,探索建立边疆内地、军地、警民、各民族间团结和境内外友好共建机制。

  

  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爱民固边模范村(社区)为基地,以民族团结进步和爱民固边先进个人为榜样,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和爱民固边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积极开展平安边境创建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犯罪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公安边防部队实行“爱民固边”战略为平台,大力推进爱民固边模范村与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四)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提高跨境经济技术合作水平,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农产品、粮食、棉花等资源性产品为主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选择一批重点口岸和城市,发展外向型产业,完善配套产业链,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金聚集效应,探索与周边国家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国际经济走廊和经济合作带。以开发区、边境及跨境经济合作区为平台,着力引进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及其检查检验配套设施建设,合理配备口岸管理和进出境检查检验设备,提高口岸运行效率,提升通行能力和水平。推动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强边民互市贸易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促进边民参与边境贸易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和环境。

  

  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扩大规模和调整区位,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按现有程序向国务院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东部沿海开发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口协作机制。优化边民互市点布局,规范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因地制宜、优势互补、生态环保原则,结合调整自身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开展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紧密跟踪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态势,推动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加大投入,引导其对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范围划定、合作模式、编制战略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争取以多边合作的方式,为边境地区引进更多项目。

  

  (五)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扶持特色农牧产品加工,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强边境地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推进优势资源富集地区科学有序开发,深入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积极稳妥发展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加快边境资源枯竭城市(地区)转型,积极开展跨境资源开发利用合作。

  

  充分挖掘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利用,发展文化产业。依托旅游资源优势,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大力培育开发具有边境特色的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鼓励发展边境旅游、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探险旅游、农业旅游等特色旅游。大力推进劳务经济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集制作、培训、销售、展示为一体,体现民族地域特点的特色劳务基地,树立、宣传、推介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人员培训。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发展。

  

  专栏3 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工程

  

  继续扩大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试点,重点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带动性强、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予以支持,带动边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做好示范引导,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大力发展传统产业。重点扶持边境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有机绿色农业、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

  

  扶持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市场开拓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可有效发挥资源优势的支柱产业,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扶持特色旅游业发展。切实加大边境地区旅游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当地民族、文化、历史、区位、自然等有利条件,努力打造特色游、跨境游和民族风情游等旅游产品品牌,促进边境旅游的健康发展。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边境地区走产业化扶贫的道路,重点扶持一批涉农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企业+协会+农户”等方式,加大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带动农民增收,缩小贫困面和贫困程度,促进边民尽快脱贫。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引导争取各类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个人等援助、捐助边境乡村,帮助发展各项事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重点用于解决边境地区乡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问题。在争取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的同时,省及市(地)、县(市、区)要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对边境地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安排的贴息资金和扶贫贷款,增强边境地区乡村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二)支持边境贸易发展。

  

  完善和加强边境口岸“互市贸易区”建设。加大对口岸基础建设的投入,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在出口退税、过境人员出入签证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提高通关效率。实施优惠的边贸税收政策,支持边境口岸通关、运输和储存条件的改善。

  

  (三)落实发展社会事业的优惠政策。

  

  加大公共教育资源特别是新增教育投入向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优先纳入县级发展建设计划。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在边境地区全面落实,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在边境地区大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工程建设。主要包括11项重点工程:以水、电、路、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泥草房、危旧房改造为主的住房改造工程;以资源合理配置为目的的产业结构调整工程;以提高城市化水平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工程;以人文和自然环境为优势的旅游开发工程;以民族名优特新为重点的绿色、特色产品工程;以边境贸易为核心的外向型经济开发工程;以人才为本的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工程;以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为宗旨的文化设施建设工程;以改善民族医疗卫生条件为重点的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工程;以维护边境地区和口岸安全稳定为重点的边境平安建设工程。实施以上工程,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条件成熟、容易实施的工程项目首先实施;必须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涉及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和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具有长远性效益的重点工程项目首先实施;必须坚持“以点带面”的原则,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五、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及“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作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各级发改和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族工作部门监督检查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兴边富民行动的有关政策,宣传边境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各族人民开发边疆、保卫边疆、发展边疆的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助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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