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财务处关于申报2012年外汇额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01 生效日期: 2011-11-01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
发布文号: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全院外汇额度的预算,请各单位务必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2012年度所级出国用汇计划报办公厅财务处(格式详见附表)。希望各单位将所级出国计划所需外汇额度尽量做实,并留有余地,因为年度中间不再申请和增拨外汇额度。

  

  另外为了不影响2012年的外汇额度的报送和申请,请各单位的2012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的每一项都需填报(包括所需外汇币种、换算美元数和折合人民币数)。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010-68597139

  

  电子信箱:hliu@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表:2012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

  

  
序号 姓名或设备、仪器名称 出访国家 出访天数 所需外汇 科研用汇数 美元合计 约合人民币合计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