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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1年中秋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中秋节放假通知如下:
2011年9月10日至9月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