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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两实”信息采集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两实”信息采集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定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积极创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本情况,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针对性,确保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及时鲜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信息采集核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实”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准确地采集核对人口信息和房屋信息,及时掌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措施。(由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和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全县街路巷地址命名标准,全面清理建筑物的门牌号码,建立符合社会管理需要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由县民政局和公安局负责)
(三)建立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数据共享机制,建成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达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管理效果。(由县公安局和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
(四)实有人口、寄住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由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五)清理整顿实有人口中人户分离问题,纠正身份证重错证号现象,核准人口信息项目内容,确保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由县公安局负责)
(六)从流入、流出两个方面认真摸排辖区失踪人员信息,调查核实来历不明流入人员身份,建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摸排工作长效机制。(由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负责)
二、任务措施
全县“两实”信息采集核查专项行动从6月份开始启动,到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1.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
2.县公安局和民政局规范建筑物地址命名和编号,为全面清理街路巷、村屯的地址命名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3.学习借鉴南方先进地区经验,落实社区警务管理社会化新举措,整合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和泰康镇街道居委会,及其他乡镇(村委会)治安员、协管员力量,分区、划片落实管理责任。
4.县公安局统一制作全县《入户登记信息采集表》式样,从实战需要出发,规范信息采集流程、范围、内容和标准。
5.通过新闻媒体和集中宣传,做好入户调查登记采集信息前的群众宣传工作,争取出租房屋房主、行业场所业主、企事业用工单位领导以及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为开展“两实”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人口、房屋信息集中调查采集阶段(7月1日-11月20日)
1.全面调查采集人口信息。由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未落常住人口和境外人员等实有人口进行全面调查核对、信息采集。
2.开展房屋情况调查登记。由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人口信息入户调查采集,对辖区内建筑物,主要是县内和各乡镇的住宅楼、出租房屋和无证房屋、违建房屋、单位宿舍、建筑工棚等,开展基础信息登记,做到“人房关联,查房知人,以房管人”。对确实无法找到房主的房屋要建立台帐,积极通过房产、物业、电力、有线电视等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信息进行比对,从中获取房主信息。对县内所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逐个进行采集信息。
3.县公安局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调查登记工作中,要注意发现身份不清、来历不明的妇女和儿童,对发现的没有落户的儿童要及时填写《来历不明儿童摸排统计表》,由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做好dna取材鉴定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儿童要及时通知民政部门并协助做好遣返工作,对发现的被拐卖妇女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局刑侦部门。
(三)信息录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由县公安局将采集到的全县“两实”工作信息,录入综合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两实”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采集内容多、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将“两实”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调配派出所、社区民警和乡镇抽调人员,划分工作责任区,明确任务,量化指标,对责任区内的“人、地(屋)、物(车)、事”等信息要做到全覆盖、全采集。要坚持“谁主管、谁用工、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主、业主和用工单位责任,共同做好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