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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资委: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和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市州国资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贯彻实施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四川省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市州国资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市州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省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市州国资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一、指导推进面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
1.组织召开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办公室,1月)
2.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研讨国有资产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下半年)
3.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加强与市州国资委的工作沟通交流,推动市州国资委信息报送工作,推进市州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信访等工作。(办公室,3月)
4.组织召开全省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的工作意见,做好国资监管一期工程建设,推动国资网络平台系统延伸至市州国资委。(办公室、企业改革处,3月)
5.组织开展市州国资委信息报送、公文处理等业务培训。(办公室,下半年)
6.根据《地方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制订《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政策法规处,下半年)
7.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研讨会,总结近年指导监督工作,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指导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政策法规处,初定为下半年)
8.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等重大问题,深入市县开展调查研究。(政策法规处,不定期)
9.全面了解市县国资监管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动态,编印《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动态》简报;启动四川省国资监管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政策法规处,下半年)
10.建立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备案制度。(政策法规处,下半年)
11.建立法规实施督查制度,对市州国资委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常项工作)
12.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会,深入市县开展工作调研,指导市县国资委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监事会,下半年)
二、指导市州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13.进一步完善市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等重大事项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制度,完善财务报告或备案制度。重点健全市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月度财务快报体系,将国资委系统月度财务快报体系覆盖到县(市、区)监管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处,上半年)
14.分片区培训县(市、区)负责国有企业财务报告或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相关人员,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财务监督与评价处,下半年)
15.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企业财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布置与验审两个专业会议,开展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研讨培训,深化市州国资委企业财务监督。(财务监督与评价处,下半年)
16.深入部分市州调研,指导国资部门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利润分配、绩效评价、重大财务事项等管理制度。(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年内完成)
17.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企业法制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法制工作,研究部署“十二五”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处,初定为下半年)
18.组织召开全省国资委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推进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经营预算处,初定为下半年)
19.组织召开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产权监管处,5月)
20.组织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产权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产权管理有关问题片区会、专题座谈会。(产权监管处,不定期)
21.负责召集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对市县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进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调研督导。(产权监管处,不定期)
22.指导市州妥善解决涉及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市县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监管处,不定期)
23.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汇总工作,对市县国有上市公司股东信息及财务信息进行季度、年度汇总,对市县国有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直接融资数据进行年度汇总。(产权监管处,不定期)
24.根据市州国资委的需要,推荐优秀人才到当地国有企业担任外部董事。(企业领管处,不定期)
25.配合国务院国资委,深入市县开展企业家队伍建设课题调研。(企业领管处,年内完成)
26.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育计划,遴选部分市州属企业优秀领导人员参加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企业领管处,年内完成)
27.深入推进“人才强企”工程,指导支持市州国有企业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领管处,年内完成)
三、指导推进市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28.指导推进市县属厂办国有企业大集体改革工作。调研全省国有企业退休教师情况,指导市县国资委做好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企业改组处,不定期)
29.加强与市县国资委的沟通和交流,适时将企业董事培训延伸到市县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企业改组处,年内完成)
30.指导监督市县国资委规范有序实施存续的政策性破产项目,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和困难企业退出通道。指导市县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工作。(企业改组处,不定期)
31.指导做好市县国有企业股权回购、军工企业债转股等政策性债务处理后续工作。(企业改组处,不定期)
32.深入市州开展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调研。(考核分配处,不定期)
33.加强对市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企业工资总额调控等工作的指导。(考核分配处,不定期)
34.对市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审核批复。(考核分配处,不定期)
35.加强对市州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指导,鼓励民间资本以市场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强对市县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工作的指导监督。(企业改革处,不定期)
36.邀请部分市州国资委参加省属企业有关改革和管理的业务培训会。(企业改革处,下半年)
四、指导加强市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37.与市州国资委共同研究如何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推广各地企业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和指导市县国有企业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党建处,不定期)
38.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纪委书记座谈会,指导市州国资委开展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效能监察和查办案件工作。(纪委监察局,初定为下半年)
39.组织开展全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处,常项工作)
40.组织召开市州国资委群众工作交流研讨会,指导市州国资委加强国有企业工会、青年、妇女、统战及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吸收市州国有企业参与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职工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群众工作处,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