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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10 生效日期: 2011-06-10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1]48号
  南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南川府文〔2009〕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南川区是重庆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主城区的卫星城,也是重庆南部重要增长极,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耕地减少速度过快,后备耕地资源不足,陡坡耕地比例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83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56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60公顷;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园林地结构,适度增加牧草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金佛山、楠竹山等地的天然森林保护与建设。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工业集中布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南涪、南万、渝长客运专线等铁路建设工程,渝湘、南万、南道、南涪等高速公路,以及金佛山水库、半河水库等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63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北部生态农业区要严格保护区域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大优质基本农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中低产田土的改造,提高耕地质量,扩大耕地有效面积,保证区域内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中部城镇经济区要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为重点,大力引导产业集聚,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同时营造生态绿色空间。南部生态旅游区要以生态环境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加强林地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以及丘陵地区的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保护建设,保护生态自然景观,发展生态旅游,协调区域内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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