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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6-10 生效日期: 2011-06-10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1]56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铜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铜梁府文〔2009〕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铜梁县是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川渝两地间重要的节点城市,也是重庆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生态宜居城市,耕地比重大,产出水平较高,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经济社会发展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等的矛盾逐渐凸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产功能,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19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72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910公顷。逐步优化园地结构,适度扩大园地面积,发展以名、特、优品种为主的产业化生产。适度扩大林地面积,提升林地生态保障功能。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适度减少农村居民点规模,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重点保障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三环高速公路、东互通等高等级公路、合川―铜梁―永川等城市铁路、小北海水库和同心桥水库、安居提水工程、中卫―贵阳天然气联络管道铜梁分输站、草街航电枢纽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努力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效率。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07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铜中经济综合发展区,城市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扩张为辅,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全面改善城区绿化,构建以绿化带、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为主的绿色生态网。铜西北粮食安全保障区,应严格保护耕地,加大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土的改造力度,提高耕地质量,扩大耕地有效面积;保障小城镇发展用地,适度安排农副产品加工用地,同时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复垦。铜南农林生态建设区,要严格保护巴岳山和毓青山区农林资源,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以巴岳山和毓青山为中心,构建生态保护区,限制各种建设行为对其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围龙镇为中心,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区域发展中心。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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