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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指示和群众要求,决定自一九七九年七月起开放大桥南北上游小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根据“既便利群众通行,又保证大桥安全”的原则,开放大桥南北两个上游小堡,群众可以通过转梯上下,自由通行。开放时间为每天五时半至二十一时半,其他时间停止通行。
二、保护大桥,人人有责。通过小堡的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损坏小堡内的一切设备;不准在堡内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准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准携带车辆和货担通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铁路桥梁和其他部位。
三、值勤战士、公安民警和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好开放后小堡的秩序。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上述管理办法。对违反本办法第二条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上述管理办法,自开放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