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扩大豫沪企业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上海市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客商来豫投资,省政府定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在郑州举办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招商工作部署和“一举应多变”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扩大和提高招商引资规模和水平为主线,以合作洽谈、项目对接、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抓住上海市产业转移重大机遇,对接一批经济贸易项目,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
举办时间:2011年5月30日-31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郑州市政府。协办单位: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市河南商会、河南省上海商会(筹)。
会议规模:500人左右,其中上海市企业界代表200人、我省代表300人。
三、活动安排
(一)5月30日:
下午18时省领导集体会见上海市企业家代表。
下午18时30分举行欢迎晚宴。
(二)5月31日:
上午9时-10时举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上午10时-中午12时举办项目对接会。
(三)5月31日下午:
上海市企业家赴各省辖市进行实地考察。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省政府成立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副主任:梁静(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成员: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翔(省物资集团董事长)
薛云伟(郑州市副市长)
宋国卿(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王玉臣(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高章法(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高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及时将我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贸易项目、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在上海市发布、推介、对接,力争签约一批高质量的重大合作项目,争取签约金额200亿元以上。
六、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整体筹备策划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活动的总体组织策划与协调;豫沪客商邀请工作的协调和名单汇总以及参会组织工作;领导会见和宴请工作;与上海市河南商会、河南省上海商会(筹)的对接联系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及驻地招商组织工作。
(二)省工商联:负责与上海市工商联联系,负责邀请上海市政协、工商联领导来豫参加活动。
(三)郑州市政府: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会场准备等工作;负责保卫、城市环境美化、宣传氛围营造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接待在郑州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
(四)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负责提供上海市相关企业名单;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五)上海市河南商会: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和30家上海市知名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六)河南省上海商会(筹):负责组织50家会员企业参加活动。
(七)其他省辖市:负责邀请10家以上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负责接待赴当地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前期驻地招商工作。
(二)各省辖市要精心筛选招商项目,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供给上海市河南商会、河南省上海商会筹备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和对接,对有意向的项目要逐个落实。
(三)加强工作检查和情况通报。省政府领导将于5月20日左右赴上海市对筹备工作和项目洽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