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4 生效日期: 2011-05-04
发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扩大豫沪企业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上海市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客商来豫投资,省政府定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在郑州举办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招商工作部署和“一举应多变”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扩大和提高招商引资规模和水平为主线,以合作洽谈、项目对接、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抓住上海市产业转移重大机遇,对接一批经济贸易项目,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

  

  举办时间:2011年5月30日-31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郑州市政府。协办单位: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河南商会、河南上海商会(筹)。

  

  会议规模:500人左右,其中上海市企业界代表200人、我省代表300人。

  

  三、活动安排

  

  (一)5月30日:

  

  下午18时省领导集体会见上海市企业家代表。

  

  下午18时30分举行欢迎晚宴。

  

  (二)5月31日:

  

  上午9时-10时举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上午10时-中午12时举办项目对接会。

  

  (三)5月31日下午:

  

  上海市企业家赴各省辖市进行实地考察。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省政府成立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副主任:梁静(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成员: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翔(省物资集团董事长)

  

  薛云伟(郑州市副市长)

  

  宋国卿(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王玉臣(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高章法(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高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及时将我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贸易项目、优势产业项目提前在上海市发布、推介、对接,力争签约一批高质量的重大合作项目,争取签约金额200亿元以上。

  

  六、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整体筹备策划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活动的总体组织策划与协调;豫沪客商邀请工作的协调和名单汇总以及参会组织工作;领导会见和宴请工作;与上海河南商会、河南上海商会(筹)的对接联系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及驻地招商组织工作。

  

  (二)省工商联:负责与上海市工商联联系,负责邀请上海市政协、工商联领导来豫参加活动。

  

  (三)郑州市政府:负责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会场准备等工作;负责保卫、城市环境美化、宣传氛围营造和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接待在郑州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

  

  (四)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负责提供上海市相关企业名单;负责邀请30家上海市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五)上海河南商会: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和30家上海市知名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

  

  (六)河南上海商会(筹):负责组织50家会员企业参加活动。

  

  (七)其他省辖市:负责邀请10家以上上海市企业的负责人来豫参加活动;负责接待赴当地考察的上海市企业家。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前期驻地招商工作。

  

  (二)各省辖市要精心筛选招商项目,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供给上海河南商会、河南上海商会筹备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和对接,对有意向的项目要逐个落实。

  

  (三)加强工作检查和情况通报。省政府领导将于5月20日左右赴上海市对筹备工作和项目洽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