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5 生效日期: 2011-03-25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11]386号
 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赵政来(cho jeong lae)接替李胜镛(lee seung yong)担任韩国乐爱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